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明单位 创建在线 > 2013-2014年度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 > 基本指标 > 深化学校内涵发展,办学绩效领先 > 学校管理 > 科学管理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2008年内部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重要思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并认真贯彻《2007学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办学校分配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学院分配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加快学院改革与建设步伐,增强内部活力和创新力,提升学院外部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分配原则

1.以岗位结构工资为主体的原则;

2.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3.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4、优质优酬,重贡献、重实绩的原则。

三、分配内容:

     岗位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国拨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局投入)三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各类人员任职岗位的基本工资,与教职工的基本工作量挂钩。基本工资包括学院各类人员每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职务岗位津贴、八类地区补贴、地方生活津贴、医保补贴、物价补贴、教龄津贴、教育工作者津贴、房贴、独生子女补贴、纯职工津贴、书报费、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2.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教职工除基本工作量外,以岗位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岗位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工作量的大小为依据而确定的工资。岗位工资包括教职工分类的岗位工资和岗位津贴。岗位工资应随岗而定,充分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

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学校在对教职工考核的基础上,按工作的实绩和贡献大小确定的工资。绩效工资包括月度、学期、学年等各类考核奖励、车贴、第13个月的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奖和冷饮费等各种福利。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将激励机制融于学院发展和个人业绩之中,真正做到收入分配与贡献挂钩、与工作业绩挂钩,今年继续留出专项奖励经费。

四、分配比例

1.根据区教育局的精神,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总体比例分别控制在局投入标准的55%左右和45%左右,我院今年为56%和44(去年为58.2%41.8%),已基本达到教育局规定的标准。

2.教职工收入分配之比维持06年分配原则为教师:职员:工人为10.740.65

3. 院中层干部人均年收入的上限不突破学院教师人均收入的1.2倍。(今年我院教师与中层干部平均年收入之比为11.125

五、实施对象、年投入标准

1、实施对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除享受职级制的院级领导和年薪制的特级教师)

2、局投入标准:人均年5.5万元。

六、资金分配说明

    2007年院分配方案在07年院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

(一)划出专项奖励金24万元。

(二)划出临时工工资(返聘人员、保安、食堂、保洁工工资)25万元。

(三)留出工作餐费、加班费、值班费、凝聚力工程院集体活动费等9万元。

(四)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系数维持07年分配方案。本次方案调整后教师的基数标准由2330元调整为2530元,职员的基数标准由1360元调整为1500元,工人的基数标准由870元调整为960元。

(五)绩效工资:

(1)    月考勤奖: 200/月;

2)节假日:五一节600元;教师节800元;国庆节1000元;元旦600;清明节500元;端午节500元;中秋节600元。

3)福利:饭贴250/月、车贴100/月、 旅游费1000/年、冷饮费800/年、班组活动费人均200/年。

4)学期考核奖金:

教师人均7000元(上下半年1000/6000元)

职员人均5600元(上下半年  800/4800元)

工人人均4900元(上下半年  700/4200元)

七、专项奖励基金24万元。

1、一次性发放教职工通信费。(教师:1000/人,职工:500/。)

2、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常规奖励。(教师节前后发放)

3、专项奖励(经集体申报、专家评选后发放。)

八、其他

1、此方案经学院六届十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自20089月起执行。

2、此方案的解释权在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081018拟定草案

20081031六届十二次教代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