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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2005学年绩效奖励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2005学年我院内部分配方案,进一步完善我院优质优酬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打造教院品牌,特制订院年度绩效奖励实施细则。

二、        奖励对象:

院在编在职教工。

三、        奖励范围:

1. 在区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 在本院改革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良好或显著成绩者。

四、操作步骤:

1.个人、集体申报或组织推荐。(需填写申报表)

2.听取所在部门意见。

3.由工作小组负责收受材料,并组织听取意见。

4、专家组评审。

5.由院务会议汇总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项目初步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听取意见。

6、院务会议最终讨论决定。

五、    奖励办法:

1、根据贡献大小、获奖情况,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2、奖励金额以当年经费情况而定。

3、本奖励为学年度一次性奖励,一般在每年910日前完成。

六、    院专家组名单:

组长:杜俭

组员:(特级教师)

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院务会议

 

200697六届九次教代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