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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研室有关中小学生书画比赛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关于举办《上海市2008年“金山枫泾杯”中小幼学生

美术书法作品展评暨上海市美术书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的通知

 

为了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两纲教育”等文件精神,弘扬祖国传统民族文化艺术,培育民族精神,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美术、书法学科二期课程改革,展示上海市各区县美术、书法教育教学成果,加强各区县美术、书法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美好情感,展示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美术、书法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为学生学习美术、书法搭建展示才能的舞台。经研究决定,于2008530日——531日举办《上海市2008年“金山枫泾杯”中小幼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展评暨上海市美术书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论文征稿、论坛主题等另发通知):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上海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金山区教育局

二、协办单位: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三、指导单位:金山区教师进修学院

四、承办单位:华东师大附属枫泾艺术中学

五、参赛对象:上海市中、小、幼学生

六、展赛主题:我们与奥运;家乡情;爱国心。

七、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个人独立完成的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并得奖的作品。

2、书法、绘画作品限平面绘制和书写,画种不限。鼓励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提倡表现技法的创新。

3、绘画作品尺寸为:一般作品不大于四开;国画作品不大于四尺直幅对开(34×130)或四尺横幅对开(68×68);书法作品(不含硬笔书法)尺寸参照国画作品;篆刻作品必须是由题签的不少于八枚印花(须含一边款拓片)的完整作品。

4、国画、书法、篆刻作品要求拓裱。所有参展作品都不要装框。

5、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均不能参加展出与评奖,装置等立体作品不属于本次展评范围。

6、每位作者参加展评的作品限一件;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署名只能是一名。

7、选送作品的参赛表须用正楷填写。

八、分组和评审:

1、本次展评绘画和书法等项目均设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2、市教委教研室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艺术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

九、设奖项目:本次展评奖项有:学生设一、二、三等奖;教师设优秀指导奖;集体(学校)设优秀组织奖。

十、参赛方法:

本次展评不收费。由各区县教育学院教研室负责初选并集体送稿。个人送稿一律不收。每区县选送作品80件(每组别的作品约为20件)。并附全部作品的详细统计表(打印稿和电子文档)。所有作品赛后一律退稿,通知另发。

十一、送稿时间:200855日至59

十二、收件地点:华东师大附属枫泾艺术中学《金山枫泾杯》组委会。地址:金山区枫泾镇白牛路188       邮编:201501

联系人:娄春花        电话:         手机:13512115160

交通线路:附后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金山区教育局

○○八年二月

———————                                                   《上海市2008年“金山枫泾杯”中小幼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展评活动》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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